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(得之我幸不得我命)
意思是:得到了它是我的幸运,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的。说的就是:不要把得失看得太重要,得到了固然好,失去了也不要强求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,出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,原句为“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,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如此而已。”
该句的意思是:得到了它(之在这里作代词)是我的幸运,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,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。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,得到了固然很好,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。
(原文)而予不得归矣.呜呼,予之生也幸,而幸生也何为 (译文大意)我就不能回国了。
噢,我能死里逃生算是幸运了,而侥幸得到生的缘由是什么呢? 原文出自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